2009年3月2日星期一

号外!美女竟然身穿短裙地在高架护栏上“走猫步”(catwalk)




(上)女郎站在距地面20多米高的高架桥护栏处来回走着“猫步”。

(下)身穿短裙的丝袜女郎在高架桥上“手舞足蹈”。 信息时报供图



金羊网-新快报3月2日报道 上月27日傍晚,一女子爬上中山一路市自来水公司前的内环路高架桥护栏上,手舞足蹈一个多小时后被救下。该女子事后称,她之所以有此举动是想放松情绪,把一些问题想明白。昨日,越秀警方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。

  据了解,该女子姓张,贵州人,今年29岁。2月27日傍晚6时,她爬上高架桥的护栏后一度拒绝民警和消防员的救援,还在护栏上手舞足蹈,不时 “走猫步”,情形十分危险。受此影响,内环路和中山一路出现交通堵塞。当晚7时30分,救援人员趁张某不注意,猛冲上前将其强行拉下。

  在梅花街派出所,记者见到了张某。张某称,16岁上完初中后,她便离开家乡到广东打工。最初在南海一间娱乐场所做咨客,后来觉得咨客收入低,为了来钱快,4个月后她做了卖淫女。“我在广东待了12年,在东莞、广州、深圳等地都待过。”张某说,上一份“工作”是在深圳,但因为做得不开心,想换个环境,于是在上月14日来到广州。但在广州没有朋友,找“工作”也不顺利,所以就找个高点的地方放松下情绪,把一些问题想明白。

  张某称,当时爬上高架桥“没确切想过要死”,但是也不保证自己不会跳下桥。她坦言自己对目前的生活状况十分厌恶,“觉得有些绝望”。对其行为带来的社会影响,她则称没想过会那么大,也不知道这样是违法的。

  据了解,张某还是“瘾君子”,毒龄近10年,此前曾有过割脉等自残经历。

  鉴于张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,越秀警方昨日对其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。

(本文来源:金羊网-新快报 作者:李国辉)

(看来改天我也来裸奔在苏州观前步行街上好了。。。这样也能想问题。。。==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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